涟水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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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工作;推进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
    (二)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以及各级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工作的意见;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实施国家和省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组织制定提高全县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管理工业产品和生产许可证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县质量监督工作。拟定上报全县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协助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国家产品免检制度,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依法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四)组织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标准化、计量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全县有关专项打假活动;负责县“打假办”的日常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和监督农业、工业及服务业标准的贯彻实施;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标准备案;负责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管理全县的计量器具;组织实施监督量值传递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规范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组织实施对商品量的监督,指导企业计量工作。
    (七)统一管理全县质量认证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认证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参与有关技术机构的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县产品质量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
    (八)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九)管理、协调、指导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协调和指导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公正检验机构、计量公正服务机构等技术监督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
    (十)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涟水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

         

        涟水质监局公开承诺服务


    
    1、挂包服务。开展“与民营企业同行"活动,局领导和股级干部每人联系1个乡镇、挂包2—3户企业。
    2、免费办班两期。对生产企业、流通企业负责人免费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各一期,编印《企业服务指南》手册,给每个企业免费发放。
    3、文明办公。用“五办"精神服务民营企业,实行“五项制度”。限时服务,跟踪服务,行政审批中心质监窗口24小时预约服务。
    4、职责到位。认真履行质监职责,做到安全监察到位、打假治劣到位、服务企业到位。
    5、阳光执法与收费。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对民营企业实行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依据的不查、举报不实的不查、工业园区无举报不查。对新办企业、下岗职工首次违规情节轻微“首查不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
    6、执行行业禁令。
          (1)严禁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2)严禁私驾公车和酒后驾车;
          (3)严禁执法人员接受行政相对人的吃请和礼金、礼品及其他消费活动;
          (4)严禁在执法办案中擅自变更处罚决定和违规处理罚没物品。
          (5)严禁利用职权私自占用监管、服务对象的交通、通讯工具和摄影摄像器材;
          (6)严禁找下属单位和监管、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7)严禁伪造检测数据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8)严禁乱罚款,乱收费,收费不开票或打白条。
    违反禁令的,一经查实,一律待岗,一律给予经济处罚,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监督电话:0517-2316309、2321656

 


 江苏涟水质量技术监督局  电话:0517--232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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