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领导成员 部门职能 机构设置 招商项目 交通法规 友情链接 |
|
部门职能 ㈠新增的职能 ⒈交通行业和交通产业项目招标投标的行政监督职能。 ⒉城市公交行业管理职能。 ⒊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职能。 ㈡转变职能 ⒈除省、市、县重点和大中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县交通局不再直接管理一般项目的立项审查、评估、评奖、评优等事项;除省、市、县重大交通科技项目外,县交通局不再直接管理一般科技项目的成果鉴定、评审、评奖、推广等事项。 ⒉交通系统有关培训、企事业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等具体事务工作,交给有关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承担。 ⒊实行政企分开,不再直接管理企业。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县交通局的主要职责是: 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并执行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规定;制订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并监督实施全县交通规范性文件;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工作和信息引导。 ㈡组织实施省、市重点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㈢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行业管理和运政管理;维护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㈣负责全县除省直管以外的本县公路路政、水路航政管理和交通规费稽征管理;组织、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指导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㈤负责本县通航水域、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督、内河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船舶防污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县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㈥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行业科技规划、政策规定、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并监督交通行业质量、技术、通信信息、环保、节能工作,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㈦负责全县汽车维修市场及交通行业主要工种技能鉴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及车站营业性停车场的行业管理。 ㈧指导交通行业行政执法和行业体制改革。 ㈨负责交通行业选用外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㈩贯彻市国防动员委员会要求,落实交通战备工作。
(十一)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全县交通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
江苏省涟水县交通局 联系电话:0517-2321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