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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5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25  来源:    字号:[ ]

2023年5月25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木材加工项目

 

江苏涟水县朱码街道办事处王二庄村

涟水鸿卓木业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37194.92平方米。购置旋切机10台、烘干房1台、自动断料机6台、断料机2台、裁板机2台、修边机6台、双面刨5台、立芯机2台、带锯11台。以原木为原辅料。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木材20万吨的生产能力。

江苏全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 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农田灌溉,由当地农户定期清运,不排入当地水体。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断料、裁板、修边工序对木材进行加工会产生粉尘和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断料机、裁板机、修边机等产尘设备处设置垂帘,再经集气罩收集由袋式除尘器+降尘室处理后通过15米高1#排气筒高空排放。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由烘干房内采用负压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废气通过15米高2#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为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6-2022),考虑该标准无排放速率及颗粒物厂界无组织限值,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中限值执行。

3、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旋切机、烘干房、自动断料机、断料机、裁板机、修边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合理布局、隔声以及加强院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项目四周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值。

4、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木屑、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油桶、废含油抹布及生活垃圾等。其中废含油抹布、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木屑为一般固废由企业回收外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油桶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文)及《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 号)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4 号,2015 年 5 月 4 日修正);所有固废零排放。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823920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