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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31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31  来源: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矿物油收集项目搬迁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项目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保滩街道工业集中区(保滩机械装备工业园)

淮安绿涟环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成后各类危废合计年周转量36540t/a,最大贮存量982t。

 

淮安市聚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保滩镇污水提水泵站接管至涟水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涟中总干渠最终汇入盐河。

2、本项目废气主要有有机废气、酸雾、臭气等。有机废气包括贮存废气和油罐废气,由多个废气负压收集口收集进入1套“1级碱喷淋+除雾器+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酸雾、臭气均由仓库负压收集后进入1套“1级碱喷淋+除雾器+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有组织、表2中厂区内无组织、表3中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值、表2中的排放标准值;非正常情况下,废铅蓄电池破损导致电解液泄漏产生的硫酸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中硫酸雾的排放标准限值。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输油泵、吸液泵、叉车、缝包机、风机等。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基座,增强建筑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中2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废拖把、喷淋废液、废包装及事故工况产生的废电解液。其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其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废拖把、喷淋废液、废包装及事故工况产生的废电解液属于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所有固废零排放。

 

2

年产150万片滑板项目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红窑镇工业集中区汇丰路3号

淮安拓禾体育用品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加工滑板150万片的生产能力。

 

淮安新皓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满足红窑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入红窑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厂尾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盐河。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旋切、裁切、砂光、钻孔、仿形、铣边、打磨、废滑轮粉碎产生的粉尘,涂胶热压成型、注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封边淋漆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漆雾,蒸汽房产生的烟尘、SO2、NOx。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涂胶热压车间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封边淋漆车间非甲烷总烃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蒸汽发生器废气经过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经过20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为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颗粒物和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其中生产过程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标准和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中排放标准和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本项目位于涟水县红窑镇工业集中区内,不属于城市建成区,因此,本项目蒸汽发生器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参考《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其他区域燃生物质锅炉的限值要求。食堂设1个灶头,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固定噪声源为旋切机、裁切机、挖补机、压板机、涂胶机、钻孔机、雕刻机、空压机、铣边机、带锯、木皮砂光机、平砂机、木皮砂光机、打磨机、转印机、轮弧机、抛光机、破碎机和注塑机等。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基座,增强建筑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中2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木材边角料、废包装袋、收集粉尘、废树脂、收集烟尘、炉渣等。木材边角料、废树脂和废包装袋外售给废旧资源回收公司,收集烟尘和炉渣交由附近农户肥田,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设置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漆渣、废润滑油、废过滤棉等属于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和废劳保用品属于生活固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823920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