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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0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20  来源: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 130 万平方米单面刚性印制线路板项目

新港电子产业园内中信华电子产业园发展(涟水)有限公司的 16 幢厂 房和 21 幢厂房

江苏嘉立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 130 万平方米单面刚性印制线路板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综合废水(刷磨废水、一般清洗废水、废气处置设施排水和其他公辅设施排水)达接管标准后通过 DW004 排口接管新港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有机废水(显影水洗废水、退膜水洗废水和网版水洗废水)达接管标 准后通过 DW005 排口接管新港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有机废水 处理系统集中处理;络合废水(碱性蚀刻后水洗废水)达接管标 准后通过 DW006 排口接管新港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络合废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新港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出水不低于 55% 进入园区回用水管网,剩余部分排入盐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涟水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厂内回用水中 COD、SS 执行《江苏涟水 PCB 产业园污水厂设计 方案》中设计值,pH、色度、浊度、BOD5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 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从严值。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裁板、钻孔、锣边和 V 割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 分别经密闭管道收集混合至 1 套“布袋除尘+水喷淋”装置处理后 通过 20m 高排气筒(7#)排放;碱性蚀刻废气(氨)经密闭管道 收集至酸液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 20m 高排气筒(8#)排放;底 片制作废气(酚类)、阻焊印刷废气(非甲烷总烃)、丝印文字废 气(非甲烷总烃)、网版制作及清洗废气(非甲烷总烃)分别经集 气罩收集混合至 1 套“碱液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后通过 20m 高排气筒(9#)排放;喷锡废气(锡及其化合物、非 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纳米陶瓷过滤”装置处理后 通过 20m 高排气筒(10#)排放;危废库废气(非甲烷总烃)经整 体密闭换风装置收集、碱性蚀刻废液循环系统酸性废气(硫酸雾) 经密闭管道收集混合至 1 套“碱液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装 置处理,碱性蚀刻废液循环系统碱性废气(氨)经密闭管道收集 至酸液喷淋塔处理,上述经处理后的废气合并通过 15m 高排气筒 (11#)排放;微蚀废液回收铜系统酸性废气(硫酸雾)经密闭管 道收集至现有的碱液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现有排气筒 (3#)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以上因子执行“其他”指标)、 锡及其化合物、酚类、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表 1 排放限值,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 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2 排放限值。 上述未被收集的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硫酸雾、非甲 烷总烃、氨)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 - 4 - 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2 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执 行“其他颗粒物”指标)、硫酸雾、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执 行表 3 浓度限值;厂界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表 1 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开料机、刨边线(大板)、圆角机、数控钻机(6轴)、数控钻机(2轴)、磨披锋机

销钉机、钻咀研磨机、刷磨工序处理线(磨板机)涂布机、涂布烤炉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基座,增强建筑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东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废纸板、废铝板、废海绵、含锡废渣、废滤碳、废过滤膜、回收铜粉/铜电极和生活垃圾。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57号),所有固废零排放;危险废物为废边角料、酸洗废液、废显影液、碱性蚀刻废液、退膜废液、

退膜废渣、废油墨、微蚀废液、收集的版粉尘灰、废线路板、废活性炭、废陶瓷过滤器、废油墨桶/瓶、底片制作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废菲林、废洗网水,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其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823920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