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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3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5-13  来源: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滚筒刷及木刷加工项目

淮安市涟水县红窑镇义兴工业集中区

淮安拓浦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红窑镇义兴工业集中区,租赁厂房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主体工程为滚筒刷生产车间和木刷生产车间,公用工程有供水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以及新建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有挤出机2台、裁布机2台、热熔机6台、切断机6台、封尾机5台、梳毛机5台、切毛机、盘毛机、装毛机、平毛机、磨边机、打孔机等,以PP粒子、毛绒布、原木、环氧胶等为原料,年产滚筒刷2000万只、木刷100万只。

 

 

 

江苏尚云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无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挤出设备直接冷却水每半年更换一次,作为危废处置,不外排。

2、本项目运营后滚筒刷生产车间注塑、挤出和热熔废气(以非甲烷总计)经集气罩和集气管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梳毛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设备上自带的布袋除尘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木刷生产车间在木料开板、下料、抛光、打孔等工序产生的木料粉尘,在鬃毛切毛、平毛、打毛环节会产生一定量的毛料粉尘,木料粉尘和毛料粉尘在产尘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各工序设备产生的粉尘经集尘罩收集汇入废气总风管,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经15高排气筒(DA002)排放;鬃毛点胶过程使用的环氧胶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计),废气经道集气罩和集气管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3、本项目运营后噪声源主要为挤出机、热熔机、注塑机、切断机、梳毛机、切毛机、打毛机、拉边机、磨边机、压刨机、打孔机、空压机、环保设施风机等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基座,增强建筑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项目四周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边角料、收集粉尘、废胶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直接冷却水等。废边角料、收集粉尘和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固废,由厂家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收集和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胶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直接冷却水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823920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