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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3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13  来源: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400万条数据线项目

淮安市涟水县梁岔镇工业集中区

涟水县东祥电子有限公司 

年产印刷线路板30万平方米生产线。

中环国瑞环境技术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梁岔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西张河。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锡及其化合物和非甲烷总烃)和注塑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焊接烟尘在焊接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及附属设施,废气经负压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1);注塑废气在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边缘加装下垂软帘,废气经负压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2);营运期过程中的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标准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排放限值要求。  

3、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其中高噪声设备主要为裁线机、剥皮机、端子机、注塑机、环保设施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项目高噪声设备均位于厂房内,采用了隔声及减震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注塑废料、不合格产品、无铅焊渣等。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废边角料、注塑废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无铅焊渣由厂家回收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823920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