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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8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08  来源: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线路板生产项目

江苏省涟水县经济开发区兴盛路中信华电子产业园5号厂房东半幅

江苏展耀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印刷线路板30万平方米生产线

江苏全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主要为刷磨废水、综合废水(一般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有机废水、显影去膜废水、络合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刷磨废水经铜粉回收机处理后,回用于刷磨工序。综合废水、有机废水、显影去膜废水、络合废水分别通过专用污水管道引入接管新港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约占总处理水量55%的中水回用于生产,45%深度处理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最终排入盐河。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硫酸雾废气、有机废气、含氨废气等。含尘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由密封管道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排气筒排放;硫酸雾废气经一级碱液吸收后经2#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经一级水吸收+除雾器+一级活性炭吸附后由风机引至3#排气筒排放;含氨废气经一级酸液吸收后通过4#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硫酸雾的排放浓度限值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 2008);粉尘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一限值;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和表2标准的要求;VOCs参照执行参照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一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生产车间内的钻孔机、磨边机、切割机、刷磨机等。通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均放置于生产区域内,钢混结构厂房、门窗密闭,;废气处理风机设置于厂房楼顶,风机外安装隔声罩,下方加装减振垫,配置消音箱。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网纱、回收铜等。危险固废主要为除油废液、微蚀废液、废菲林、废油墨、碱性蚀刻废液、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药水桶和废油墨桶、布袋收尘灰、废边角料、废电路板和废覆铜板等。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废网纱、回收铜收集后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油废液、微蚀废液、废菲林、废油墨、碱性蚀刻废液、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药水桶和废油墨桶、布袋收尘灰、废边角料、废电路板和废覆铜板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所有固废零排放。

2

木材加工项目

淮安市涟水县高沟镇同兴居委会工业集中区

涟水圣木坊木业有限公司

年产胶合板10100m³、木粉150吨

江苏全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2、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内磨粉、下料、砂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甲醛废气。甲醛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水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DA003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15米高DA004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断切工段产生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旋切废气通过在旋切工段上方设置防尘罩进行密闭,防尘罩作为集气罩直接连接除尘系统吸尘管,收集后废气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砂光废气通过在砂光工段上方设置防尘罩进行密闭,防尘罩作为集气罩直接连接除尘系统吸尘管,收集后废气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锯切废气通过在锯切工段上方设置防尘罩进行密闭,防尘罩作为集气罩直接连接除尘系统吸尘管,收集后废气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磨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DA00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为胶合板车间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甲醛和下料、砂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车间内以无组织的形式直接排放。生产过程中颗粒物、甲醛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标准及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的排放限值。

3、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油锯、旋切机等生产设备。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按照环评报告要求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等减噪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废边角料、废胶桶、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边角料全部回用于木粉生产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规定。废胶桶、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废白乳胶桶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厂家回收处置之前的收集和贮存按危废要求进行管理,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823920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