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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9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及热电联产项目

涟水县高沟镇S326省道与南六塘河相交处北岸建设

光大生物能源(涟水)有限公司


项目建成后一般工业固废消耗量12万吨/年,年总发电量6.12×107 kW•h,年总供电量4.284×107 kW•h,年供热量175.9824 ×104 GJ。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期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固废棚和固废料坑产生的纸渣废水、化水系统排水、冷却塔排水及生活污水。纸渣废水经收集后,由本次新建的纸渣废水处理系统处理,采用“格栅+微滤+A2O+混凝”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至本项目捞渣机补水。化水系统排水部分回用,剩余部分和冷却塔排水排入工业废水调节池,接管涟水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收集至现有项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管高沟污水处理厂。厂内现有生物质项目生活污水厂内回用,回用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见表2.3-9,待本项目建成,市政管网铺设到位后,接管高沟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后尾水排入南六塘河。根据《高沟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项目》,接管标准见表2.3-9,高沟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级标准。

2、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焚烧炉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飞灰仓、活性炭仓、石灰仓产生的粉尘。焚烧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脱硝+机械旋转喷雾干燥净化塔+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烟气再循环+预留SCR”的净化工艺的组合烟气净化工艺,处理后的烟气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后经1座80米高两管集束烟囱排放。飞灰储仓、石灰仓和活性炭储仓等产尘点均采取密闭措施,粉尘经仓顶除尘器除尘后排放。

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发电机组、引风机、送风机、泵类、空压机、锅炉排汽等。通过厂房隔声,调整设备使保持动态平衡;锅炉空排气管道控制阀、安全阀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安装排气消音器;阀与消音器间的管路做减振处理。风机做隔音箱,安装排气消音器。各种泵类采取加装橡胶接头等振动阻尼器;水泵等基础设减振垫。锅炉房等选用隔声、消音性能好的建筑材料。加强管理、机械设备的维护。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值。

4、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有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炉渣、飞灰、废机油、废布袋、生活垃圾。炉渣委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水处理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处理。环卫部门的收集、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废布袋、飞灰及反应生成物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823920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