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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3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9-23  来源: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保滩街道办事处工业集中区

淮安伟加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商品混凝土50万立方米

南京鑫沃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进出厂清洗废水、搅拌机设备清洗废水、厂区内车辆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车辆进出厂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车,搅拌机清洗废水、厂区内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物料输送粉尘、物料搅拌粉尘、堆料场扬尘、装卸粉尘)。其中,物料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排气筒P1排放;粉料仓顶部经自带脉冲反吹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物料输送粉尘采取输送带密封输送、场地硬化和洒水抑尘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原料堆场为全封闭仓库,配置喷淋装置、定时洒水,抑制粉尘的逸散,装卸时在原材料仓库内装卸物料,定期洒水降尘。粉尘排放标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表3中的排放浓度限值。

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输送机、装载车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按照环评报告要求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等减噪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至搅拌工段、不外排;沉淀池污泥外售物资回收部门,不外排;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规定,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823920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