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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9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9-09  来源: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碎石加工项目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保滩街道办事处十堡村工业集中区

涟水鑫堡建材有限公司  

形成40万吨碎石。

 

江苏伟昌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邻厂的化粪池处理后交予周边农户用于肥田,废水均不排入当地水体。

2、本项目废气为主要是由原料及成品装卸过程、破碎工序、传送带输送工序、筛选工序、圆锥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场地硬化、场所封闭、洒水抑尘等措施。生产过程中粉尘的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其他颗粒物的无组织标准限值。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主要为振动筛、破碎机等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按照环评报告要求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等减噪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沉淀池沉渣和员工生活垃圾。沉渣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给外单位进行铺路或制砖。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823920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