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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5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15  来源: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金属制品加工项目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经济开发区扶贫产业园6号厂房

淮安合盛记忆合金有限公司

年产镍钛合金丝材100吨、镍钛合金带材10吨

江苏全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涟水县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祈六河,最终排入公兴河。清洗废水每月定期排放一次,与生活废水混合排放至化粪池再经预处理后接管于涟水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祈六沟最终排入公兴河,因而所排废水应执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液化石油燃烧废气、粗磨抛废气、精磨抛废气。液化石油气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自然通风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粗磨抛废气在密闭车间内,自然沉降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精磨抛机配套设置水膜收尘装置,产生的粉尘经水膜除尘装置处理后,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工艺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颗粒物的相应二级标准限值和无组织标准限值,液化气加热产生的烟尘、SO2、NOx 排放参照执行《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表 1 中相关限值。

3、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粗抛磨机、精抛磨机、剪板机等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按照环评报告要求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等减噪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本项目固废主要为金属屑、沉渣、废桶、废润滑油、生活垃圾。金属屑、沉渣经收集后作有价废物外卖,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废桶、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823920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