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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02  来源:    字号:[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东鹏建设码头项目

淮安市涟水县保滩街道盐河航道京沪高速路桥下游150米处右岸

淮安市东鹏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建成后每年设计黄沙、石子吞吐量26万吨

淮安市东方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船舶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喷淋用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码头地面冲洗、水喷淋、不外排。喷淋用水使用后被货物吸收及自然蒸发,不产生废水。初期雨水经码头作业区专用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地面冲洗及水喷淋,不外排。船舶生活污水由码头收集箱收集后,排入码头项目的化粪池,与码头人员的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后,用于肥田,不外排。

2、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沙石料装卸、运输过程、堆放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通过降低黄沙石子的装卸高度,降低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每个吊机卸料区设置喷淋设备,卸料过程中保持持续喷水;采用皮带输送机进行货种厂内转运,要求加装防尘罩,对皮带机进行密封后,下料斗处设置雾炮设施除尘,大风条件下应暂停装卸作业;配备专门人员定期对码头作业面进行清扫,作业区定期洒水抑尘;物料堆场采用密闭仓库储存、同时定期对砂石堆场进行喷淋洒水等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本项目的主要噪声声源为门座式起重机、皮带输送机、雾炮、运输车辆、船舶鸣号产生的交通噪声等机械设备。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按照环评报告要求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等减噪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本项目固废主要是码头员工和船舶人员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清扫砂石、沉淀池沉渣和船舶舱底油污水。码头员工和船舶人员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2015年5月4日修正);清扫砂石、沉淀池沉渣经企业收集后综合利用;船舶舱底油污水属于危险废物,经专用收集箱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所有固废零排放。

2

顶立建材码头项目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保滩街道办事处工业集中区

淮安顶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成后每年设计黄沙、石子吞吐量35万吨

江苏绿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水、喷淋用水、雾炮机用水、洒水车用水、初期雨水、船舶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码头地面冲洗。雾炮机用水、洒水车用水和喷淋用水使用后自然蒸发,不产生废水。初期雨水经码头作业区专用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混凝土生产,不外排。船舶生活污水由船舶自带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由码头作业区船舶生活污水吨桶内进行收集,委托环卫收集处理。

2、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沙石料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通过降低黄沙石子的装卸高度,降低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每个吊机卸料区设置喷淋设备,卸料过程中保持持续喷水;采用皮带输送机进行货种厂内转运,要求加装防尘罩,对皮带机进行密封后,下料斗处设置雾炮设施除尘,大风条件下应暂停装卸作业;配备专门人员定期对码头作业面进行清扫,作业区定期洒水抑尘;物料堆场采用密闭仓库储存等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本项目的主要噪声声源为吊机、输送机等机械设备。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按照环评报告要求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等减噪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本项目产生固废有到港船舶生活垃圾、船舶舱底油污水、沉淀池沉渣、陆域生活垃圾。到港船舶生活垃圾和陆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2015年5月4日修正);沉淀池沉渣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回用于现有混凝土生产。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及即将实施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船舶舱底油污水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所有固废零排放。 

 

3

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陈师街道工业集中区

爱浩博精密机械(淮安)有限公司

年产汽车零部件300万件

江苏伟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集中区公共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气污染物产生。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数控车床、数控锯床、数控车铣复合机床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风机在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金属尘渣、金属边角料、废切削液、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桶、生活垃圾。金属尘渣、金属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厂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切削液、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所有固废零排放。

 

4

灭火器及消火栓箱项目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保滩街道办事处工业集中区

江苏保达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年产灭火器65万件、室内消火栓箱40万件、卷盘50万件

江苏伟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涂工序产生的粉尘、烘干废气VOCs和焊接烟尘。喷涂设备上配有滤袋回收装置,用于回收未附着的塑粉,滤袋未收集的粉尘和收集后未处理的粉尘经负压抽风系统收集至布袋除尘器进行二次处理,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P1排放。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然后再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VOCs参照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的表面涂装行业标准中相应标准和表2中标准。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灌装机、空压机、电焊机、冲床、折弯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风机在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除尘器集尘、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厂家收集后外售;除尘器集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所有固废零排放。

 

5

年产90万平方米双层、多层印制线路板项目

淮安市涟水县涟水县经济开发区电子产业园6#厂房

江苏洲旭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分两期建设,总设计产能(出货面积)为90万m2/a,分为双面板、多层板。其中一期建设1条印制线路板生产线,设计产能为45万m2/a,二期建设1条印制线路板生产线,设计产能为45万m2/a,即全厂共设置2条印制线路板生产线

江苏伟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一般清洗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地面冲洗水、刷磨废水、有机废水、含锰废水、显影去膜废水、络合废水、含氰废水及生活废水等。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共用UPVC管道收集后泵入新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刷磨废水经在线铜粉回收机回收铜粉后,回用于刷磨工序,在各个刷磨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一般清洗废水、含锰废水、酸性废水、有机废水、显影废水、去膜废水、络合废水单独UPVC管道收集后泵入新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含镍废水经厂区车间预处理系统处理车间达标后,排入综合废水收集后接管至新港电子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生产废水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涟水县经济开发区新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盐河。尾水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项目中水回用标准COD、SS从严,按照《新港电子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厂环评报告书》中要求执行,其余指标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最严值执行。

2、本项目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硫酸雾废气、有机废气、氯化氢废气、甲醛废气、氮氧化物废气(硝酸雾)、含锡废气、含氨废气和含氰废气等。1#厂房裁板、磨边、钻孔工序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排气筒排放;铜面前处理、内层图像影像转移、棕化、化学沉铜、一次电镀铜及后清洗工序中产生的硫酸雾、HCL、甲醛、NOX经一级碱液吸收塔吸收后通过2#排气筒排放;图形电镀、退膜/蚀刻/退锡工序中产生的硫酸雾、NOX经一级碱液吸收塔吸收后通过3#排气筒排放;沉镍金、抗氧化、成型检测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氰化氢经一级碱液吸收塔吸收后通过3#排气筒排放;退膜/蚀刻/退锡、底片制作工序中产生的氨气经一级酸液吸收后通过4#排气筒排放;内层图像影像转移、压合、阻焊印刷产生的丁酮、异丙醇、VOCS经一级水吸收+一级活性炭吸收后通过5#排气筒排放;无铅喷锡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含锡粉尘经一级水吸收+除雾器+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6#排气筒排放;锅炉产生的颗粒物、NOX、SO2通过7#排气筒排放(备用);食堂产生的油烟经8#排气筒排放;2#厂房裁板、磨边、钻孔工序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9#排气筒排放;铜面前处理、内层图像影像转移、棕化、化学沉铜、一次电镀铜及后清洗工序中产生的硫酸雾、HCL、甲醛、NOX经一级碱液吸收塔吸收后通过10#排气筒排放;图形电镀、退膜/蚀刻/退锡工序中产生的硫酸雾、NOX经一级碱液吸收塔吸收后通过11#排气筒排放;沉镍金、抗氧化、成型检测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氰化氢经一级碱液吸收塔吸收后通过11#排气筒排放;退膜/蚀刻/退锡、底片制作工序中产生的氨气经一级酸液吸收后通过12#排气筒排放;内层图像影像转移、压合、阻焊印刷产生的丁酮、异丙醇、VOCS经一级水吸收+一级活性炭吸收后通过13#排气筒排放;无铅喷锡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含锡粉尘经一级水吸收+除雾器+光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14#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 标准;甲醛、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参照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 标准,铜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参照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附录A;生产车间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 电子工业污染物标准和表5 厂界监控点浓度值,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过程中VOCs(含异丙醇、丁酮)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氨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排放速率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标准,甲醛排放浓度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3、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车间内的钻孔机、压合机、磨边机等;动力系统的空压机等;废水处理站的鼓风机、水泵;废气处理的风机、循环泵;给排水系统的冷却塔、循环水泵等机械动力设备,生产车间要合理布局,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音和减震设施,加强厂区的绿化建设,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网纱、回收铜等。危险固废主要为除油废液、微蚀废液、剥挂架废液、整孔废液、镀铜废液、镀锡废液、退锡废液、废感光材料、废油墨、废抗氧化剂、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药水桶和废油墨桶、布袋收尘灰、废边角料、废电路板、镀金废液、显影去膜废液和废覆铜板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半固化片、废牛皮纸、废铝板、废纸底板以及废网纱、在线回收铜粉和阴极铜、在线回收金进行外售处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除油废液、微蚀废液、剥挂架废液、整孔废液、镀铜废液、镀锡废液、退锡废液、废感光材料、废油墨、废抗氧化剂、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药水桶和废油墨桶、布袋收尘灰、废边角料、废电路板、镀金废液、显影去膜废液和废覆铜板均作为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0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823920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