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涟水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结合起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政府常务会和县政府党组会学习计划,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与干部学习必修课程,纳入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印发《全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共性综合清单》,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和专题讲座,引领带动全县各级干部筑牢理论根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二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排出重点工作、重点环节,有力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适时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节点任务,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进力度。三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推行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的“四个亲自”规定。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任务专项督察。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工作制度,将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法治思维能力提升情况、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表现列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四是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常态化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推动、督察、落实,及时督考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实效。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重点考核各镇街各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等情况。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一是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进程。深入落实《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全面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积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加强对政府部门及镇街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指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按要求定期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情况。二是健全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贯彻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总要求,推行合法性审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专家律师参与审核制度,用好合法性审核专家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法律专家的“外脑”作用,为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专业支撑。印发《涟水县开展“合法性审查”三级联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合法性审查”三级联动的工作目标、审查范围、审查内容以及实施步骤等,从制度层面为合法性审查三级联动提供了宏观指导。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强化司法保障,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依法保护企业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经济行为。三是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成效显著。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全面梳理政府工作部门现有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等,根据省市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文件,组织各部门对涉及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经合法性审查后向社会公布。通过建立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三)坚持便民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一是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入践行“做的要比说得好、服务要比需求早”理念,锚定“四最”营商环境目标,科学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和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建设,全县营商环境持续向优向好。打造“四预”执法监管新模式,实现“预公示、预培训、预执法、预处罚”与“企业主动预约式”执法并行,有效提高行政执法质效,获市领导批示肯定。积极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整合县域律师、公证、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开展民营企业“法律托管”“调解助企 法治体检”“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法治惠企行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事时限,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优化县镇村三级“涟快办”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线上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基层高频事项一平台办理”,线下设立“综合窗口”和“全科窗口”,建优专区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实现惠企便民服务从“一次办”向“高效办”转变,政务服务体系从“强基”向“固本”转变。创新项目代办“涟快办”3.0版本,投资项目全部实现“五证联发”的全流程代办服务。
三是助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开展“律企同行”再出发、第三届“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法治惠企行动,帮助企业排查各类法律风险、审查合同,提供法律意见,开发涉企公共法律服务新产品2个,着力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助力园区企业纾困解难。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一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升执法质量。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淮安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精神,制定出台了《涟水县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进一步细化涉企行政检查,坚决整治乱执法、乱检查、乱处罚等行为,有效防止不同层级、部门涉企行政检查存在重复检查、过度检查等问题。结合涉企行政检查调查问卷反馈情况,就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持续打造“四最”一流营商环境。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印发了《涟水县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为切入点,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案卷评查、民意征集、《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等方式,组织开展重罚轻治、以罚代管、执法违法、用权随意等执法乱象问题专项整治活动,4起执法乱象得到有效整治,2起纳入常效化整治范围。三是深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张清单”制度。不断优化“服务重于监督,教育先于处罚”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推动企业柔性执法。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张清单作为规范执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抓手,全面落实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的要求,严格贯彻人性化、柔性执法的执法理念。创新宣传方式,总结提炼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宣传推广,为企业提供更为清晰的法律指引。
(五)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治惠民行动深入开展。一是提升“一站式”实体平台建设水平。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体入驻县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并设立了县法律援助中心独立办公区域,创新建立集劳动仲裁、土地仲裁、民商事仲裁为一体的多功能型仲裁庭,推进“公证+调解”“公证+司法辅助”“诉裁对接”“诉源分流”等运行机制,为群众打造了一站式、全方位的矛盾纠纷解决平台。全县16个镇(街)、1个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已规范化运行,成为面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线窗口,就地解决好群众日常法律事务。
二是突出重点抓好法治宣传工作。开展第十八届“农民工学法活动周”、送法进校园、3.8妇女节法治宣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普法活动。开展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常态化对“法律明白人”开展培训活动,切实提升其法律素养。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和“法律明白人”培育两项机制相互促进、共同发力,为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矛盾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三是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深化法援惠民生项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28件,常住人口法律援助覆盖率万分之18.82,新建10个、提档升级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涟水县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并在全省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上进行交流发言,1件法律援助案例入选江苏法律援助指导性案例。四是实施“远程视频公证”便民服务。加强远程公证服务点建设,持续打造便捷高效的公证信息化服务阵地,实现镇(街)级平台远程视频公证服务点全覆盖。
(六)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依法治理体系日益完善。一是有效提升行政复议应诉效能。在县经济开发区挂牌“行政复议联系中心”,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四个一”高质量发展工作,向企业发放行政复议宣传折页、行政复议申请指南。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一步丰富府院联动形式,开展旁听庭审、专题培训等,持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实现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全覆盖。积极有效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能,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案件集中管辖制度,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高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4年4月28日省委依法治省办来涟开展法治综合督察,对我县行政复议工作表示肯定。二是强化调解体系化建设力度。践行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聚力打造“同企涟心”调解品牌,构建“3+7”联调新格局,依托“微网格”治理模式,创新“16+N”微调解模式,坚持调解为民的工作理念,广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实现源头预防、综合治理、多元化解。无纠纷因不及时调解或处理不当而激化为刑事案件。三是实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明确法律顾问配备标准,建立法律顾问动态调整报备制度,将法律顾问配备情况纳入年度科学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全县已构建起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实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
2024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健前行,整体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但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少部分镇街、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压得还不够严实,依法履职意识还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所欠缺。二是行政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单位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张清单未得到全面落实,自由裁量权使用仍需进一步规范。三是行政诉讼败诉率相对偏高,部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复议诉讼案件思想不重视,没有靠前指挥提前介入,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方法不多、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评估验收之年。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依法履职走深走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实字当头,努力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上有新成效,在依法履职上取得新实效。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全覆盖培训轮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持续深化,努力在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上有新作为。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努力为涟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多措并举压降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与败诉率。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稳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始终坚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规范促进执法质量提升。开展诉前源头治理,充分利用庭审前有利时机,主动与当事人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庭前和解,动员原告撤诉,争取案结事了,切实压降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与败诉率。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案件报备与答辩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报备行政诉讼案件,组织法律顾问集中会办,制定应诉方案,积极主动应诉;对个别疑难复杂案件,组织相关专家研讨,预防败诉风险。对败诉风险较大的案件,应诉单位主动纠错,采取补救措施,动员原告撤诉。如被诉行为存在明显违法或者不当情形,被诉行政机关要勇于自我纠错,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争取原告理解与撤诉。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核心,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基准,全面推广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三张清单,夯实执法工作基础。完善与细化执法监督、执法证件管理、行政处罚听证等制度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县委巡察的双向对接,共享监督信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发挥省市级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典型引导作用,强化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提升执法监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