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作为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证核发、使用和管理工作,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省残联、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江苏省残疾人证管理实施细则》,现将实施细则予以公示。
江苏省残疾人证管理实施细则.pdf
涟水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