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有关规定,涟水县人民法院、涟水县公安局、涟水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共选聘人民陪审员名额为50名。其中,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选任10名,随机抽选40名(随机抽选5倍以上候选人,从候选人中机选产生)。
二、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
三、候选人产生方式
1.个人申请;
2.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
3.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
四、报名方式
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需提交《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个人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还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份;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4)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附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1332464059@qq.com)。
2.报名时间:自2025年4月15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双休日除外),接待时间为工作日8:30-11:45,14:00-17:30。
3.报名地点:涟水县司法局311室;报名咨询电话:0517-82380148。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个人踊跃报名,欢迎受组织推荐或被随机抽选的公民积极参与。
涟水县人民法院 涟水县公安局 涟水县司法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2: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