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涟水县人民政府 新闻中心 公告公示
涟水县新材料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修编)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12   来源:新材料产业园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涟水县新材料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简介

涟水县新材料产业园为县级园区,四至范围为:北至发展大道、西至省道235、东至盐河边、南至广安路(纬十四路西延)。

规划用地面积为5.54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面积5.37平方公里,均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开发边界外用地面积0.17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新材料产业及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其中新材料产业主要有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家纺面料纺织等;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主要有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

二、规划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7-82827803

E-mail:28837042@qq.com

三、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28

E-mail:37023493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规划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包括公众参与调查),筛选重点评价内容,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环境现状调查和规划方案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在进一步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编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同时进行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规划区域公众对本次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管理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规划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

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QSYnB1thYm2PKMFWIoGmw?pwd=2345

提取码:2345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