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从业人员总数
应安置残疾人数(从业人员总数×1.5%有小数点向上取整数)
实际安置残疾人数(上年度连续实际在岗12个月的残疾人)
江苏品星防爆电机有限公司
92
2
1
吉圣金属制品(淮安)有限公司
134
3
注:具体奖励办法按《淮安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淮残发[2021]15号文件实行。
对以上单位发放补贴和奖励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反馈,联系电话0517-8238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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