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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空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13   来源:涟水经济开发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本次公示。本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要

涟水浦京空港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拟建设涟水空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工程,服务范围为开涟水空港产业园,其中蒋庵东路东侧区域及清涟大道北侧区域的废水依托现有空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其他工业废水依托本项目,污水厂总设计处理规模为6万m3/d,厂区占地面积为132亩,采用物化与生化相结合的处理工艺,尾水达标后通过排污管道排入盐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对所在地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建成后需在污水处理设施边界外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新建居住、学校等敏感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过预测分析,枯水期及丰水期污水处理厂下游2000m断面(核算断面)水质、污水处理厂下游下游5000m断面、新渡省控断面和袁闸国控断面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厂界各测点昼间噪声预测值和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或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正常状况下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废水处理区必须严格按照土壤和地下水保护措施进行防渗,保证废水处理等区域无泄漏,在各项防渗措施完好的情况下,可保证废水对厂区内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控。

(7)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结论

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污染物对周边影响较小,风险可接受。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报告经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后认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选址合理;本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降低区域水环境污染物负荷,有效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在采取相应的防污减污措施后,工程排放的废气、水、噪声及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委托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公众可在本页附件中下载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和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五、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2)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3)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

(4)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5)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

八、建设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涟水浦京空港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进飞

联系电话:15061234123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向  工

联系电话:025-52372113


附件1  涟水空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1).pdf

附件2 涟水空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