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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新材料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06   来源:循环经济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涟水县新材料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简介

涟水县新材料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3.7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北至华昌大道、西至省道235、东至盐河边、南至产业四路(纬十四路西延),不含市级园区1.81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电子专用材料、电子电气、塑料薄膜制造行业中高性能膜材料项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及纤维增强复合材料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业及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中高端装备及精密机械项目。

二、规划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7-82827803

E-mail:28837042@qq.com

三、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28

E-mail:37023493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规划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包括公众参与调查),筛选重点评价内容,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为环境现状调查和规划方案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在进一步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编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同时进行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规划区域公众对本次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管理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规划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公参意见调查表

公参意见调查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JHt7mTdfueOfk8AENd-gw

提取码:gnag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