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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润涟产业基金(有限合伙)2021年度合作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15   来源:经济开发区  

  根据《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淮开管发〔2019〕87号)规定,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子基金与直接投资产业项目,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概况

  淮安润涟产业基金(有限合伙)(简称“母基金”) 总规模30亿元,主要出资人为江苏涟水开发区管委会及当地国企,管理人为淮安市金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设立运作,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涟水县重点产业领域,实现政府政策导向目标和社会资本盈利目标共赢。

  二、子基金项目要求

 (一)基本原则

  1.认缴出资:母基金对子基金的出资额一般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30%。

  2.基金注册:子基金原则上须在涟水县注册并按要求备案。

  3.投资规模:子基金在涟水县投资规模一般不低于母基金对子基金的实际出资额。

  4.存续期限:子基金的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8年。

  5.责任说明:母基金投资子基金部分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二)投资限制

  子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从事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7.其他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三)投资方向

  基金重点支持绿色食品、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等本地主导产业以及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四)申报条件

  申报子基金管理机构原则上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万元,受托管理基金累计规模不低于5亿元,主要股东或合伙人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

  2.有一定资金募集能力,应当有满足业务运营需要的营业场所、从业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3.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规范的项目遴选、投资管理和投后管理制度,完善的风控合规、内部稽核监控和信息安全制度;

  4.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有3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5.基金管理机构需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6.管理团队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五)监管要求

  按照《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子基金应接受母基金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

  三、直接投资项目要求

 (一)基本原则

  1.母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权的30%,且不超过母基金总规模的20%;

  2.母基金不得对已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但所投资企业上市后,其所持股份未转让部分及配售部分不在此限;

  3.母基金对关联方的投资实行关联方回避制度,并遵照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等具体约定。

 (二)申报条件

  申报直接投资项目原则上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意向迁入涟水县或在涟水县新注册公司。

  2.属于涟水县及涟水开发区重点发展的绿色食品、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等本地主导产业以及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3.具有先进的核心技术或优秀的商业模式。

  4.拟投资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申报方式

 (一)子基金项目申报方式

  子基金申请机构请按《子基金申报材料编制说明》(附件一)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直接投资项目申报方式

  直接投资项目请填写《淮安润涟产业基金(有限合伙)直接投资项目申报表》(附件二),并准备一份商业计划书;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尽调报告(如有)。

  将纸质材料原件报送至淮安市金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内容应保持一致,同时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母基金管理人根据申报情况对子基金方案及直接投资产业项目组织评审。

  1.装订要求:纸质材料包括正本1份、副本3份。

  2.联系人:吴先生    固话:0517-83509317

  手机:18805132998 邮箱:hazdcyjj@163.com

  3.邮寄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淮海东路1号丰惠广场27楼,淮安市金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邮编:223001

  五、其他事项

  母基金管理人将持续通过公开征集、定向邀约等方式征集项目(包括子基金项目与直接投资产业项目)。

  对于本次入选的征集项目,母基金管理人将组织开展尽职调查、商务谈判等相关工作,经母基金决策通过并满足出资条件后进行投资。

  对于特别重大项目(包括子基金项目及直接投资产业项目),在基金投资规模、股权投资份额等方面可进行一事一议,适当放宽。

  本征集公告是按照市场规则对潜在商业合作伙伴的邀请,不构成法律上合同订立的要约或承诺行为。

  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

  本次征集相关事项最终解释权归淮安市金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5日

                         

附件一:《子基金申报材料编制说明》

附件一:子基金申报材料编制说明.doc

附件二:《淮安润涟产业基金(有限合伙)直接投资项目申请表》

附件二:淮安润涟产业基金(有限合伙)直接投资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三:《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三: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涟开管发【2019】8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