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淮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和居民医保住院分娩医疗待遇的通知》(淮医保发〔2025〕13号),推出多项生育医疗保障新政,旨在落实国家积极生育支持政策,降低参保人员生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新政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孕产妇分娩出院时间为准。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大幅优化。此次调整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迎来生育医疗保障新利好。根据新政,职工在生育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将不再设置起付标准。在市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时,相关费用由职工医保基金全额支付;在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支付比例达90%,显著减轻了职工生育医疗负担。
居民医保生育待遇全面提升。针对城乡居民,新政取消了住院分娩的起付标准和市内转诊限制,报销比例按医疗机构等级划分:一级定点医疗机构85%、二级75%、三级70%。这一调整打破了以往转诊流程的束缚,让参保居民可根据自身需求灵活选择分娩机构。
以上对于跨统筹地区(淮安市以外)的生育医疗费用,将按淮安异地就医政策报销,其他生育待遇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此次生育医疗保障政策调整,是我市应对人口形势变化、落实生育支持政策的重要举措。通过提高报销比例、简化就医流程,切实降低了生育成本,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作者:县医疗保障局 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