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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多举措完善内控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9-12-05   来源:  

为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管理,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格局,县医保局不断梳理完善医疗、生育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医保经办工作在有效的监督约束中健康运行。

一是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县医保局把经办业务涉及的控制内容细化为多个风险管理点,并通过制订和完善《医疗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会计操作规程》、《统计制度》、《年度考核制度》、《内控检查考评制度》等20多项规章制度。完善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内部控制的管理和监督等一系列业务内控制度和方法,将内部控制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有效防范了各类风险,形成了制度健全、责任分明、运行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科室岗位责任。县医保局按照医保经办机构的职能职责将医疗、生育保险业务分解为参保服务、业务受理、基金结算、医药服务、稽核监督等业务类别,所有的职能科室和岗位均建立了岗位责任制,真正将内控的触角延伸覆盖至所有的科室和岗位,使每位职工对自己的岗位风险责任以及违规操作处罚责任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

三是坚持层层把关审核。县医保局规定每一项业务必须由两人以上来操作办理,且经办人员只能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即每一项业务活动必须经过具有互相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科室的控制环节方能完成。对医疗、生育保险每笔待遇支付,必须由经办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结算人员核算,分管领导主审,主要领导把关方可报支。(杨峰、朱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