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涟水县应急管理局发布《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工作提醒函》,启动新一轮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本轮许可坚持“标准先行、阳光审批、公开遴选、择优准入”原则,全县零售网点总量控制在95户以内,分经营意向登记、政策宣讲、许可申请受理、分类处置择优准入四个阶段推进。
按照安排,经营意向登记时间为9月1日至9月9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政策宣讲与指导服务定于9月10日至11日分批开展;许可申请受理时间为9月10日至10月10日18时;分类处置择优准入自9月10日起实施,对意向登记超过布点规划的,由应急管理、公安、市场、供销等部门联合评审、现场核查、择优确定许可对象。
本轮许可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人货分离”改造要求,推行消费者在无烟样品展示区选货付款、工作人员在产品储存区提货的分离式经营模式。按照规范要求,零售店(点)选址须位于人员安全快捷逃生、消防车辆顺畅到达的区域,严禁设在居民集中居住小区、燃气管道房屋、楼上地下室等危险场所;与学校、医院、加油站等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保持100米以上安全距离;经营使用面积控制在30至240平方米之间;展示区与储存区以不小于18厘米密实砖墙隔断,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切实提升零售端本质安全水平。
县应急管理局提醒,经营意向户应结合门店场地条件、周边申报户数和村(社区)点位配额等因素理性评估、审慎申报,避免盲目投入造成经济损失。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强化政策宣讲与指导服务,严格审核把关,推动许可工作全程公开、流程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作者:涟水县应急管理局 丁守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