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涟水县文广旅游局在全县开展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对象为我县辖区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具体检查内容为旅行社是否按照旅游法等相关规定,及时足额缴存旅行社服务质量保证金。通过检查发现,共有7家旅行社已全部足额缴纳质保金,账面质保金总额为100万元。其他2家旅行社因长期停业,未足额缴存质保金,已按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注销。
下一步,县文广旅游局将加大对质保金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旅行社质保金缴存制度,规范缴存流程,建立长效机制,对旅行社质保金实行动态监管,进一步提高质保金对游客合法权益的保障作用,同时增强旅行社抵御风险能力。
(作者: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颜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