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和《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根据《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日,涟水县文广旅游局在全县开展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对象为我县辖区内的各旅行社及分社,具体检查内容为旅行社是否按照旅游法等相关规定,及时足额缴存旅行社服务质量保证金。此次检查发现,共有6家旅行社已补足缴纳质保金,账面质保金总额为80万元。两家旅行社因长期停业,未足额缴存质保金,该局按相关规定,已对企业进行注销。
下一步,该局将加大对质保金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旅行社质保金缴存制度,规范缴存流程,建立长效机制,对旅行社质保金实行动态监管,进一步提高质保金对游客合法权益的保障作用,同时增强旅行社抵御风险能力。
(作者: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颜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