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推进服务型执法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安全生产服务型执法建设,切实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引导企业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切实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
加强行政提示,增强企业法治意识。县应急管理局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日常监管全过程。梳理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清单,广泛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在执法服务中普及违法风险点、法律后果、防控措施等,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醒企业负责人在风险点上做好管理工作,加强防控,杜绝在风险点处产生违法行为。通过向企业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江苏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理条例》等法律手册、召开法律培训宣贯会、警示约谈会等方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学法,懂法,守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消除违法风险。
加强行政建议,指导落实主体责任。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结合自身职能加强对监管对象的行政指导,积极为监管对象出主意、指方向,引导企业树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诚信守法意识,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引导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等主体义务。
加强行政告诫,减轻企业违法成本。通过开展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活动,不断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检查行政相对人是否落实了各项防控措施,不断压实压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诫指导企业对自身安全隐患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做好企业日常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对自身安全隐患要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为确保企业问题整改,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告诫通知书,逐一整改销号,确保隐患闭环管理,创造良好生产经营环境。
(作者:县应急管理局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