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江苏省第八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我县省级保护单位元代嵇安墓古墓葬、清—现代高沟老窖池群被正式确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带。
据文件公示,元代嵇安墓古墓葬保护范围为本体向东、北至现状农房,向西至现状水泥路,向南至现状树林;建设控制地带为本体向东50米至第二组民居东侧,向南、西至现状道路,向北45米至现状鱼塘;高沟老窖池群保护范围为本体所在厂房,建设控制带为东至老厂房(本体向东约36.5米),西至高沟酒非遗保护区围墙外1米,南至本体南侧现状水泥路,北至高沟酒非遗保护区围墙外1米。对于两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带具体以公布的文件及图纸为准。
近年来,涟水县为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对省级文保单位高沟酒老窖池群编制了专项保护规划并通过省文物局审批,50余个老窖池群向游客展示传统酿酒工艺。省级文物安全实验区(一期)项目方案、嵇安墓考古勘探调查方案已通过省文物局评审,获得文物专项补助资金共105万元。编制月塔周边环境整治方案并通过省文物局审核,编制《涟水抗日同盟会旧址西厢房修缮设计方案》和《涟水抗日同盟会旧址外围环境整治方案》,完成西厢房修缮保护。对全县183个不可移动文物点进行巡查,并重新绘制地形图,完成安装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牌120余块。在考古前置工作中,共审批82块土地,总面积达150多万平方米。同时,省文物局批复同意涟水经济开发区(一期)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涟水县博物馆还征集了1947年涟水县新农会成立会旗等各类革命纪念见证物等15件。
下一步,涟水县将按照《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及时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依法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使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作者: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孙晓东、张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