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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局:多措并举保护消费者权益
发布日期:2023-03-24   来源: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规范文旅市场秩序,提升文化旅游消费维权效能,涟水县文广旅游局强化消费公平共识,以“3个+”为载体,有效保障文旅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激发消费活力,实现消费者从放心消费到满意消费转变,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线上+线下”,吹响宣传“先锋号”。在线上,通过“游涟水”“涟水五岛湖旅游区”“涟水文化馆”等微信平台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以及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宣传文旅法律法规。同时用生动的“不合理低价游”“黑导游”“非法旅游包车”等生动案例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消费维权相关法律知识,切实增强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努力做到让广大消费者知维权、敢维权。在线下,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9”中国旅游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在吾悦广场、五岛湖旅游景区、图书馆等处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进一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法》等文旅法律法规。同时,畅通游客投诉渠道,建立旅游投诉快速受理,及时处理机制,不断提升游客获得感、满意度。

“监管+法治”,擦亮执法“探照灯”。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强化执法人员思想、政治、实践、专业训练。建立案卷集中评议倒逼机制,按照“察、查、改、验”四个环节,形成“有检查、有总结、有整改、有回顾”闭环管理,推动文旅市场监管常态长效。同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进一步以“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为契机,将100余家实体书店和网络书店、22家KTV、20家网吧、183处文物点等建立“铁脚板+网格化”治理模式,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建立网吧“黑名单”退出管理机制。近年来,累计办结案件27起,罚没款13.8万元,确保了全县文旅市场规范有序。

“卖家+买家”,细耕维权 “责任田”。对于文旅消费“买家”,针对退团问题、游玩过程中存在景点关闭、行程打乱等一系列问题,及时发布消费维权公告和消费预警提示。通过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12345政务服务平台,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多渠道受理旅游投诉,确保消费者的利益得到保障。同时,针对文旅消费市场“卖家”,发挥法律服务资源优势,开展“法律体检”“送法进商户”等专项活动,每年组织经营业主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完整、规范、准确地向相关部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报送、归集“双公示”数据,让各行政执法部门共享“双公示”信息成果,让文旅行业守信者更好经营,让失信者行为受到限制,从而在源头上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防线。

(作者: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孙晓东、陈丽萍、张弼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