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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刚性管理促长效,重拳出击治乱象
发布日期:2021-05-11   来源:县城管局  

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正如火如荼推进,县城管系统全员勠力同心,以创建工作为要务,抓落实、谋长效,开展各项常规工作。创建工作中,部分点位经常性存在反弹、部分市民思想意识懈怠,心存侥幸。据此,县城管局在贯彻落实“721”工作法的基础上,辅以刚性手段加大处罚力度。刚性管理,重拳出击,多措并举有力纠正各类违规乱象。

4月28日,接群众举报,有居民在县体育馆南侧垃圾桶旁的停车位里倾倒、堆放建筑垃圾。接县创建指挥部有关交办,该局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抵达举报现场,责令相关涉事人员立即将倾倒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随后,局执法人员将其带至执法大队办公室接受处理。该市民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执法人员向该市民严正告诫并对其作出罚款600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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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县体育馆南侧垃圾桶旁停车位被倾倒、堆放的建筑垃圾


5月6日,红日大道尚优超市门旁发现一堆建筑垃圾,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道路通行。接创建办有关交办,该局立即前往核查。经了解,该处建筑垃圾为附近居民徐某装修时擅自倾倒在路边。城管局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告知有关法律规定,并责令其立即清除,由局执法人员全程监督。当日下午,徐某到该局接受处理,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可以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同时,由于该市民倾倒建筑垃圾的情节较重,对临街道路整洁畅通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该局依法对其违规行为做出顶格处罚——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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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执法人员监督红日大道尚优超市门旁建筑垃圾清理工作


在全县上下铆足干劲、奋勇争先,全力以赴打好文明城市创建持久战中,县城管局将继续打好组合拳、定好长效机制,奋楫笃行,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同时,市民是城市的主体,市民素质是城市文明的灵魂,呼吁广大市民能够提高认识,积极支持、配合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自觉地投身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去,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提升自身素质,为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者:县城管局 陈慧、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