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9 来源: 浏览次数:次
(2026年4月28日涟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 去
袁 军同志涟水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孙 林同志涟水县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肖 彬同志涟水县人大常委会朱码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马仁慧同志涟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 去
嵇海峰同志涟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张红梅同志为涟水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孙 林(女)同志为涟水县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
唐 云同志为涟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