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涟水县人民政府 新闻中心 涟水新闻
县农房办稳步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
发布日期:2019-03-20   来源:  

招标优化 手续简化 管理细化 资源强化


县农房办在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举措,推出“四化”服务,先后四次组织人员到盐城、徐州、宿迁等地调研,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着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补齐农村住房短板,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招标投标优化。对可以相对固定收费的服务单位招标实行“入库招标”管理,对环境影响咨询、社会稳定评估、搬迁房屋评估、测绘服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施工图设计、拆除等服务单位实行一次性入库招标管理,具体项目安排由实施单位从库里选定,减少单个项目重复招标的工作量,也有利于实施单位的合作管理。对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招标实行“评定分离”管理,承接农房改善项目的施工单位既要符合相关资格、资质要求,又要尊重镇村和群众的主体选择权利,在专家评审合格后,由实施主体在合格投标单位中选定具体中标单位。对中标单位实行严格的标后跟踪监管,对未按合同规定履职到位或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的单位限制承接后续农房改善工程项目,严重的清理出我县市场,着力营造凭借服务质量赢得市场份额的公平竞争氛围。

手续办理简化。将原用地单位用地预申请报告给县政府审批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再向县政府提交《拟安排项目计划使用方案的请示》,调整为按照《涟水县农民群众居住空间改善五年计划》,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将用地单位申请用地预审的5个前置条件中的“发改批复、项目可研报告、规划设计条件、总平图”等要求,调整到领取用地批准书之前提供。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发用地批准书之前的6个前置条件中的“提交申请入住农户申请、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统一的居住点建设实施方案、入住户名册及公示材料”等要求,调整为镇政府出具所建住房全部用于本镇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的承诺,同步办理用地调整、项目方案设计等手续,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的速度。

管理措施细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多次带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村庄农户实地调研、到基层一线督查推进农房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改善办法、管理制度,相继出台了《涟水县加快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实施方案》《涟水县加快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五年计划(2018-2022年)》《涟水县支持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办法》《关于明确各指导组工作职责的通知》《农房办档案管理制度》《农房办工作例会制度》《农房办交办督办制度》等文件、制度,对改善原则、改善计划、改善路径、改善办法、工作分工,以及例会、档案、用章、信息传送、督办会办等各方面加以明确、规范和细化,确保农房改善工作面上高效统筹、线上融会贯通、点上精准指导。

资源整合强化。将农村集中居住区项目的强电、弱电分项工程分别委托属地行业国企统一负责,充分发挥行业国企的专业资源优势,提升工作效率。集中居住区建设涉及临时用电、小区强电及外接用电等方面,单个办理不仅手续繁杂,而且办理周期长、花费高;小区的弱电工程,按照要求是电信、移动、联通三网融合施工,还必须要有江苏有线涟水分公司实施的有线电视网络,如果三网融合和有线电视分开实施,不仅增加造价,而且耗费精力。针对这一情况,县农房办发挥统筹协调指导职能,提出将项目强电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统一委托县供电公司负责、将四网合一委托江苏有线涟水分公司负责,收取相应的成本费或材料费,不仅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降低了工程造价,确保质量与进度。

(马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