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融媒体记者 陈阿曼
6月29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超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井旭、谢正亚、王庆山、濮娟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提名人选孙以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剑,副县长提名人选丁元中,县法院院长袁爱军,县检察院检察长龚怀军,部分县人大代表、公民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并作出了召开涟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涟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审议通过了《涟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朱永兴同志辞去涟水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任命孙以东同志为涟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任命丁元中同志为涟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审议通过了《涟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孙以东同志代理涟水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决定》。孙以东作供职发言并进行宪法宣誓,张超向孙以东颁发了任命书。
孙以东表示,将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淮安的殷切嘱托,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政府工作置于县委领导之下,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将坚守初心惠民生,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持续攻坚群众急难愁盼,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真抓实干促发展,紧扣市委“提质效、走前列、开新局”要求,聚焦新型工业化,坚持项目引培与科技创新双轮驱动,奋力冲刺“双千亿”目标;将依法行政守规矩,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扛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