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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3-07-05   来源:  

■ 融媒体记者 潘 曼

 

7月4日上午,十二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省市对巡视巡察工作最新指示要求,全面部署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县委书记洪然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永军主持会议,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孙以东参加会议。

就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洪然指出,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充分发挥巡察政治功能。围绕“2233”发展战略和“加快建成全国百强县”目标,认真研究相关政策文件,聚焦各单位核心职能,按照“大事不放过、小事不纠缠”原则,找准政治监督的切入点和关键点,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要在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上再聚焦,结合被巡察单位主责主业,紧盯贯彻执行县委决策部署和实现“站稳第一方阵、夺取第一位次”目标等方面,通过巡出一批“典型案例”,找准制约全县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督促被巡察单位更加自觉地扛起主责、抓好主业,推动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为涟水加快建成全国百强县蓄势赋能。要在查纠党组织作用和功能发挥上再精准,把重点放在各单位党组织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不强、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规不规范、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好不好等方面,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形成专题报告推动面上问题解决。要在监督群众身边微权腐败上再发力,对照市委要求,结合涟水实际,从群众“痛点”破题、从民生“堵点”发力,深挖细查雁过拔毛、与民争利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真正让群众从巡察中增强获得感满意度。

洪然强调,要强化整改、标本兼治,精心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做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要夯实主体责任,被巡察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牢牢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一项一项“对账”整改、销号整改。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要主动担起责任,督促推动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各巡察组要把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纳入主体责任监督范围,把“一把手”推动巡察整改情况纳入画像内容,全面提升巡察整改成效。要强化巡中整改,运用立行立改巡察工作机制,坚持把问题整改贯穿巡察全过程,筛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民生问题“小切口”,尤其是对市县联动专项巡察中发现的民生救助领域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解决一起,努力办成一批让群众口口相传的民生实事好事,不断提升巡察监督的公信度和权威性。要深化成果运用,对本轮巡察反馈的问题,巡察机构要督促被巡察单位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推动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把巡察整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内容,对整改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

洪然要求,要夯实基础、筑牢保障,广泛凝聚巡察工作合力。完成本轮巡察任务,是县委巡察机构、被巡察党组织和相关协作部门共同的政治责任。要压实工作责任,县委巡察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各巡察组严格流程、规范工作、依纪依规开展监督。各巡察组要结合巡察对象职能特点,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更加精准有效地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被巡察单位要全力支持巡察,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陈述情况,畅通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的渠道,营造有利于巡察监督的良好氛围。要深化贯通融合,注重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协作联动,拓宽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贯通渠道,加强对巡中移交问题线索的核查核对,加大巡中办案力度,快速查办一批、精准问责一批、及时曝光一批,提升巡察监督震慑效能。要严肃巡察纪律,各被巡察单位要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各巡察组要健全工作规则、规范工作程序、严守职责边界,巡察干部要自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在遵规守纪上坚持高标准、践行严要求,维护巡察干部良好形象。

会上,刘永军传达了八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主要精神;孙以东宣布了县委第六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