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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19-06-26  来源: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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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县政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时间:

2019年6月25日下午2:30

出席人:

涟水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洪然

涟水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照耀

涟水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办主任  刘小聪

新闻媒体:

新华日报、淮安日报、新华网、涟水县新闻中心、县广电台、醉美五岛湖、视听涟水、涟水网 、涟水在线 、涟水通 、涟水第一时间、涟水城市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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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聪: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欢迎参加涟水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新闻发布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天召开的这个新闻发布会,就是向社会公布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整体情况以及重点工作任务。

下面我来介绍一下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现场的各位领导以及新闻媒体。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领导有:

涟水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洪然同志

涟水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陈照耀同志

我是涟水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办主任刘小聪

出席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新华日报、淮安日报、新华网、涟水县新闻中心、县广电台、醉美五岛湖、视听涟水、涟水网 、涟水在线 、涟水通 、涟水第一时间、涟水城市热线

在此,对各位领导和新闻媒体的光临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有三项议程,首先请涟水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洪然同志通报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整体情况,掌声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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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然: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相关情况。

农村危房改造是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五大脱贫目标的其中一项重要指标,是如期实现脱贫攻坚必须完成的重要任务,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今年4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强调要摸清底数,聚焦突出问题,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大工作力度,拿出过硬举措和办法,确保如期完成任务。4月12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采取先实地督查,后座谈推进的方式专题调研推进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5月27日,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苏北地区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对苏北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应该说,县委县政府一直以来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高度重视,近年来累计投入改造资金2000余万元,对1168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进行了改造,有力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体的住房安全,改善了居住环境,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持续增强。特别是今年,我县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坚持早动员、早布置、早落实,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从年初就启动了危房改造的前期调研摸底工作,积极稳妥向前推进,全县需改造的1155户农村危房目前已开工1128户,开工率达97.6%;改造完成1050户,改造率达90.9%,提前半年完成相关任务,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精准确定改造对象。今年元月、4月,我县先后两次组织各镇(街道、园区)对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进行全面摸排,做到行政村每村必查、农户危房每户必看、重点对象每人必见,准确摸清因残、因病、因灾等原因动态变化的农村存量危房,初步名单经县住建、扶贫、民政、公安、财政、残联等八部门逐一审核,确保改造对象精准,不错一户,不漏一户、应改尽改。二是严格申报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农户个人申请、集体评议、镇(街道、园区)初审、县级审批操作程序,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张榜公示。同时,聘请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各地申报的改造对象房屋危险等级进行逐户鉴定,确保危房危险等级定性科学准确。坚持阳光操作,实行补助资金专款专用、闭环管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由县纪委监委机关对危房改造进行全程监督,坚决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三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等改造政策,从建设选址、建筑面积和建设质量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组织编印《涟水县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图册》,由各地聘请专业人员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县质监站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确保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结束后,由各地组织人员进行初验,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查复验,验收不合格的督促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才予发放补助资金。原则上改造后的房屋保持安全期限,拆除重建的应不少于30年,维修加固的不少于15年。四是完善档案资料管理。按照一户一档的工作要求,建立县、镇、村三级工作台帐,将农户危房改造申请书、危房鉴定表、改造协议书、房屋改造前后对比照片等资料全部纳入危房改造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信息可查询、源头可追溯、质量可控制。五是优先保障困难群体。注重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通过投工投劳、互帮互助等方式降低改造成本,同时,为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我县创新开展了危房改造“1+X”精准扶贫关爱行动,针对少部分危房改造后无力承担装修费用的困难群体,由县妇联、工会、团委以及慈善总会等单位牵头,详细摸排该类人群实际困难需求,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捐款捐物,帮助进行简单的装潢装修,添置基本的家具电器,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目前,已累计为52户危房改造困难户配置了桌椅、床上用品、电磁炉、风扇等生活必需品。六是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了周督查、半月通报、月调度等制度,定期通报全县危房改造进度,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先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活动4次,编发通报10期,开展督导检查24次,入户核查369户,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到位。

农村危房是一个动态性的过程,农村危房改造也是一项持久性的工作。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要求,结合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进一步加快后续的改造扫尾进度,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完善档案资料台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户等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户户有保障,为全县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刘小聪:

感谢洪县长的发言。

下面,请涟水县住建局局长陈照耀同志解读重点工作任务,掌声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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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照耀: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很高兴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给予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大局,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解决农村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问题的重要部署之一。我县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确保实现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

一、改造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改造对象的确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全部完成1155户建档立卡低收入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今年各镇(街道、园区)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镇(街道、园区)危房改造申报需求数、地方财力状况和上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审计结果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三、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做好与镇村布局优化、相对集中居住、人居环境改善、传统村落保护、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等工作衔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方式,协调道路、供水、环卫、改厕等设施建设,统筹安排,有序推进。

2.突出重点,厉行节约。帮助困难危房户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经济、适用且节能、节地的农房,不贪大求全,不搞形象工程。

3.明确主体,合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坚持农民自主、自愿,政府引导、扶持。镇(街道、园区)是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责任主体,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

4.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实行民主评议,接受村民和社会监督。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过程的管理,严格改造对象认定、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引导改造户规范资金使用。

四、改造方式

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原则上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镇(街道、园区)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

五、时间安排

我县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时间安排在3月中旬-6月底,由县住建部门会同各镇(街道、园区)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施工指导、巡回检查、工匠培训等工作。5月底前,所有符合改造条件的农村危房要全部开工,6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刘小聪:

感谢陈局长。下面我们把时间交给在场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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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聪:

第一个问题请新华日报提问。(记者提问:在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涟水是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的?)

这个问题请洪县长为你解答。


洪然: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一件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为确保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加强保障:一是组织保障。我县专门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住建、人社、发改、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全县危房改造的组织推进和督查考核工作。各镇(街道、园区)作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推动辖区内危房改造工作。二是联动保障。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实施方案中的各自工作职责,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协同推进,形成有效合力,确保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三是资金保障。我县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确定改造补助标准,并将补助资金纳入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资金大盘子,全力予以保障;只要改造后的房屋符合改造标准,通过完工验收,我们将及时依规向改造农户拨付相关补助资金。同时,对个别困难特殊群体,我们还通过投工投劳、互帮互助、属地党委政府兜底、开展危房改造“1+X”精准扶贫关爱行动等方式,进一步做好该类群体的基本保障工作。四是督考保障。由县政府办、县危改办牵头,定期对各地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巡查通报,通报结果直接反馈至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各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同志,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滞后、存在违规操作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真正以严督严考严问责的态度切实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刘小聪:

第二个问题,我们交给涟水网。(记者提问:对于农村地区除建档立卡低收入户等四类重点对象之外的群体,可以进行危房改造吗?)

这个问题继续请洪县长回答。


洪然: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居民住房安全保障,消除农村非四类人群中困难群体的危房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6月21日,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县农村非四类人群中困难群体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涟政办发〔2019〕25号),明确要求在优先保障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的基础上,统筹做好非四类人群中困难群体的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及时消除农民住房安全隐患。在工作机制上,我们建立健全动态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民群众住房实际情况的实时监测统计,加大危房定期巡查力度,及时调整掌握危房名单信息,确保应统尽统、应改尽改。在补助标准上,我们原则上参照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确保农户利益不受损。在改造方式上,我们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综合采取修缮加固、周边质量较好的“空关房”置换、进入规划的农民集中居住区集中居住等方式进行。在责任落实上,我们明确各镇(街道、园区)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承担主体责任,镇(街道、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依法依规抓好落实推进工作。

总之,无论是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户等四类重点对象,还是四类人群之外的农村困难群体,只要经过鉴定属于C、D级危房、存在住房安全隐患的,县委县政府都将积极予以推动改造,真正让老百姓住有所居、住有安居。


刘小聪:

第三个问题我们请淮安日报提问。(记者提问:请问一下,今年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这个问题请陈局长作答。


陈照耀:

为确保完成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根据省文件要求我县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分档补助标准如下:翻建新建每户补助22000元;维修加固每户补助8000元;对所有危房改造任务,另安排危房鉴定、农户纸质档案、信息系统管理等项目成本费每户100元。各镇(街道、园区)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可对特困人群的进行补助。在资金的支付方式上,县财政局按照原“一卡通”支付方式,直接打卡到户。


刘小聪:

最后一个问题,请醉美五岛湖提问。(记者问:危房改造可以在原址翻建吗?如何解决建设期间住房安全问题?)

这个问题还是请陈局长回答。


陈照耀:

已纳入2019年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实施计划的,按计划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内暂无法及时入住新房的,由各镇(街道、园区)因地制宜采取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租赁闲置农房、投亲奔友等方式解决过渡期间住房安全问题;未纳入2019年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实施计划的,属于规划发展村庄的,应采用原址翻建、维修加固等方式实施改造;不属于规划发展村庄的,各地可结合实际,采用原址翻建、维修加固实施改造,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租赁闲置农房等多种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确保危房改造任务按时完成。


刘小聪: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