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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涟康保”集中缴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27    来源:    字号:[ ]

各镇街、园区,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涟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涟水县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涟康保)试行方案》的通知(涟政办发〔2021〕9号)要求,现就2023年度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涟康保”)参保缴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费标准

2023年度“涟康保”保费仍为每人每年100元。各类人员困难群体参加“涟康保”,按照涟水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费补助范围和办法执行,参加“涟康保”费用由财政补助。

二、参保范围

参保人员没有年龄、性别、职业、病史限制,参加涟水县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已缴费且为在保状态的参保人员均可参加“涟康保”。

三、参保时间

2023年度“涟康保”参保缴费工作与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同步进行,从即日起到12月30日结束。

四、待遇保障

凡是2023年度续保的,从2023年1月1日享受“涟康保”待遇;2023年首次参加“涟康保”的,待遇等待期为6个月。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日间手术、门诊特定病种,特药项目医保政策范围内和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除统筹基金、大病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自负费用以外的个人负担费用实行保障。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8000元,报销比例为80%;政策范围外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8000元,报销比例为50%。

五、缴费方式

为了有效提高2023年度涟康保参保率,增强百姓体验感、获得感,今年涟康保缴费由各单位、镇(街道)、村(居)负责集中筹收。所在单位、所在村(居)或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均可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中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参保缴费,单位可为在职和退休员工集中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参保缴费,需办理参保登记后或参保单位委托由涟水县医保中心集中代缴代扣。

六、目标任务

2023年度“涟康保”参保目标任务为城镇职工不低于95%、城乡居民不低于70%。(具体见各镇街“涟康保”指导任务数表)

七、工作职责

一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今年是涟康保参保工作最重要的一年,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责任分工做好(涟康保)政策宣传和参保引导工作,各镇街各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主动作为,以提高涟康保参保率为目标,全力推进2023年度“涟康保”参保缴费工作。

二要多措并举,全力提高覆盖面。各镇街要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宣传和缴费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应保尽保,积极动员家属参保;教体部门要做好在校学生的宣传动员参保工作;卫健部门要在全辖医药机构动员参保,同时在医院、药店、诊所加大宣传,将保障带给需要的百姓;县经济开发区、工信局要督促所属企业职工及家属积极主动参保;医保部门要配合承保机构做好线上、线下参保服务渠道,优化服务举措,及时解答群众疑问,确保应保尽保。其他部门和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做好配合支持工作,努力做到确保全县人民群众人人皆知,应保尽保。

三要营造氛围,加强宣传服务。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营造参保缴费的良好氛围。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缴费窗口,全力做好政策咨询、参保服务、协助缴费等工作。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医保部门要派出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业务能手,深入村组和农户,做好宣传动员、保费缴纳等工作,确保资金安全,群众放心。

 


 

 

 

               涟水县全民健康补充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