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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涟水县初级(综合类)职称初定网上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4/08/29    来源:县人社局    字号:[ ]

县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涟水县初级(综合类)职称初定网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的,未取得过职称的,可申请初定相应的职称。对应序列(专业)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按资格条件执行。

1.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初定中级职称;

2.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取得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职称;

5.研究生、大专生取得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已满3年的,继续按省有关规定做好过渡工作,可认定相应中级职称、助理级职称。

二、登录方式:

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注册个人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人事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初定申报,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审核有问题时,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人事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申报退回修改,按要求修改后再申报。

三、 需上传的材料(仅支持PDF格式):

在申报页面对应项目中上传以下材料(仅支持PDF格式):

1.职称申报基本信息(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纸质材料);

2.学历学位信息: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毕业的,登录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3个月以上)或毕业生登记学籍表(2001年以前毕业的,个人人事档案或学校档案均可查找);

3.工作经历;

4.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填);

5.奖惩情况;

6.工作总结;

7.年度考核信息:需提供202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8.继续教育情况:需提供2023年继续教育合格证(见附件1);

9.工作业绩;

10.社保缴费证明:申报人在现单位连续参保至少3个月以上,纸质扫描上传要清晰;

11.单位同意证明。

四、纸质材料提交(按顺序装订):

1.申报表(一式两份);

2.学历(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2023年年度考核表;

5.2023年继续教育合格证;

6.单位同意申报证明;

7.工作总结;

8.个人承诺书;

纸质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放入材料袋上交,并在材料袋封面注明姓名、单位、手机号码。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网站申报有关操作参阅《“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初级职称初定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2)。

(二)证书为电子证书,请选择个人近期证件照片上传。申报表需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提供的纸质材料按规定时间上报至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楼405办公室)。

(三)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14日完成网上申报,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1日报送纸质材料。请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及相关材料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规定,初级职称评审费为80元/人)。

(五)涟水县人社局专技科咨询电话:0517-82380815。

 

 

 

 

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淮人社函2024,104号.pdf

附件2“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初级职称初定申报操作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