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3-01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一、江苏省对现役军人荣立三等功以上的给予奖励是什么标准?
入伍前户籍在本省的现役军人荣立三等功的,一次性奖励不低于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20%,二等功的不低于40%,一等功以上的不低于50%。领取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复员军人在部队服役时荣立战功的,按照省规定的标准给予奖励。上述所需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筹集,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二、入伍入队仪式是哪个部门组织?
县人武部组织开展欢送新兵入伍活动,宣传入伍光荣、使命光荣、荣誉光荣宣誓等仪式。
三、退役返乡仪式哪个部门组织?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组织开展欢迎退役军人返乡活动,宣讲涟水县经济发展成就、安置优待政策,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先进典型等,鼓励就业创业。
四、定期组织为在部队立功军人家庭送喜报活动。
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各镇街牵头每年春节、八一前为在部队立功军人家属送喜报;为现役军人家属、烈士遗属家庭送慰问信、颁发光荣牌等活动。
五、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入学入托有享受哪些优待政策?
1.我县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或在我县服役的现役军人子女(需县双拥办出具证明)需要入学的,由县教育局安排,根据个人意愿,可以到县内任何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或幼儿园就读(不含高级中学),需要转学的,县教育局和所就读学校及时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2.县内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必须积极接受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否则,将严肃处理。
3.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就读期间,学校要关心关爱他们,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并经常与他们的家长联系,及时反馈他们学习、生活、思想情况。
4.学校要建立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个人学习档案,指定教师一对一帮教。对新转入的学生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让他们尽快融入同学群体。
5.学校每学期有学生补助的,应优先补助现役军人子女和烈士子女。
六、哪些家庭可以悬挂“光荣之家”牌匾?
1.入伍前户籍是本县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且其家属目前户籍在本县的。
2.入伍前户籍不在本县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人,但其家属目前户籍在本县的。
3.户籍在本县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军人。
4.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5.符合两个以上“光荣之家”牌匾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块“光荣之家”牌匾。
七、悬挂、更换“光荣之家”牌匾时间和悬挂方式有哪些要求?
1.悬挂、更换“光荣之家”牌匾工作原则上于每年八一建军节或春节前进行。
2.集中悬挂“光荣之家”牌匾时,村居或社区举行悬挂仪式,安排专人负责安装悬挂。
3.当年入伍军人(含入院校就读的军籍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