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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涟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项目公开制度 (试行)》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8  来源:涟水县商务局    字号:[ ]

                                                                                                   涟电商办(2022)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有关 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涟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管理,提高综合示范工作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并推行涟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公开制度。

一、公告、公示的对象

涟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央专项资金,以及与中央专项资金相关的项目。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

1、项目资金的用途、安排依据和计划等。

2、项目决策程序、项目管理制度、项目信息。

3、项目工作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4、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示范创建、电商发展、参观考察、沙龙比赛、日常监管等项目动态。

5、开设征求意见窗口、纪检或审计举报窗口。

三、公开范围和形式

1、根据项目资金、项目的不同性质和内容,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开。

2、应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题专栏。

3、原则上项目资金分配能公开的必须公开,接受监督。

4、对项目资金及项目进行公开的同时,要将联系人、监督电话一并公布。

四、反馈意见的受理

涟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反馈意见的受理,对群众反映的有关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或项目实施中的问题,要认真受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视情况做出解释或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附则

1、本制度由涟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施行情况适时修改。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涟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