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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涟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项目验收制度》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4  来源:涟水县商务局    字号:[ ]

涟电商办【20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有关 部门:

为加强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验收管理,明 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依据《涟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涟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涟政发〔2022〕86 号) 文件精神,制 定本验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涟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项目承办单位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项目承办单位,是指经县政府审核确认、批准并报省商务厅、财政厅备案的项目实施主体,承 办项目是指经县政府批准的、享受专项资金补助的、为促进 我县电商进农村发展的项目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农村电商建设项目验收,是指国家 财政支持建设的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全面检查并确认是否达到国家建设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 涟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是 本制度所称项目验收的责任单位, 由其组建项目验收小组, 按照项目管理权限,主持各类承办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二章  验收程序和方式

第五条 验收程序

(一)项目承办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二) 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验收申请后,委托第三方机 构组织进行专家评审或审计。

1、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建设总体情况, 了解项目 建设过程与运营现状。

2、实地查看承办单位提供的项目相关材料以及成效。

(三) 验收小组验收完成后,在验收意见书上签字确认 “验收合格”或“验收不合格”验收结论,验收材料及所有 项目验收意见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案。

第六条 验收方式

( 一) 本项目验收采取阶段验收的方式,每完成有关阶 段性任务,均需进行验收。

(二) 项目验收采取现场检查、听取报告、查看材料等 方式进行, 由项目验收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三) 项目验收小组由商务、财政、农业 (乡村振兴) 、 市场监管、审计、第三方机构等单位组成,并邀专家及请纪 检监察部门派员进行监督。

第三章  验收内容与标准

第七条 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 一) 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硬件设施:中心硬件设施检验,现场检查中心内外装修、 设备配置情况。

中心功能:

1、平台。搭建实体和网络公共服务平台,为电商创业 者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孵化运营、管理咨询、产品展 示、其他增值业务等全方位服务。

2、 团队。 固定的专业运营团队,有设计包装、营销策 划、人员培训、孵化支撑、文案写作、咨询服务、媒体宣传 等各类人才,拥有完整的技术保障体系。

3、商群。 电商、 网商(含网店)入驻情况。

4、就业。带动创业就业人员情况。

5、建设 (管理)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度完善,区域划分明确,营造良好的电商氛围, 中心入驻电商企业地 址、姓名、 网址、交易额、联系电话、图片、孵化服务台账 等材料齐全。

6、统筹管理:依托农村电商综合智慧管理平台,加强 各承办项目的运营管理,整理有效数据,为电商发展提供决 策依据。

(二) 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点

1、提供各站点地址、负责人、联系号码、站点照片、 协议、运营情况、服务台账等证明材料。

2、建设情况是否合理,能否为村民提供快递收发、生 活便民、 电商创业及其他业务服务,随处调查群众满意度。

3、现场检查内外装修、设备配置、制度落实情况。

4、各站点服务职能多元化,是否具备持续自营能力。

5、培育特色示范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发挥各项职能, 形成长效的服务机制。

第八条 农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 一) 县级电子商务物流仓储配送中心

1、现场检查电子商务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内外装修、设 备配置、功能区域、制度落实情况。

2、智慧物流大数据平台具备仓储管理、配送管理、数 据管理等功能。

(二) 统仓共配运营成效有真实、完整的配送记录:编制农村物流配送解决方案, 能整合利用镇级配送站、村级配送点、电商企业、快递企业 等资源;合理规划线路,配送成本下降,效率提高,物流配 送到村,且时限在 24 小时内。

第九条 农产品供应链和品牌营销体系建设

( 一) 涟水农产品网货标准化

1、提供真实、完整的涟水县特色产品信息库,  “二品 一标”及 SC 认证等基础数据库。

2、现场抽查涟水农产品网货标准化服务覆盖面、企业 执行应用情况,以及服务企业管理体系、市场流通、质量安 全是否达标。

(二) 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培育

1、帮助县域品牌的有效定位、设计、传播与保护,塑 造县域品牌文化,建立企业网货供应和授权管控体系。

2、县域或国内知名平台建立网上商城,能促进本地特 色产品销售;有完整的宣传推广方案,利用新媒体、传统媒 体、户外广告等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明标明确,效果明显。

3、提供农商互联、产销对接、直播展销、农事节庆等 营销策划活动方案、照片、效果分析等。

(三) 中央厨房产业带

1、建设打造涟水中央厨房产业带,研制调理食品及预 制菜商品,加工升级提高产品价值。

2、对企业在预制菜研发、人才、供应链技术、服务售 后及经营方案给予支持。

第十条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一) 全县至少形成一个以上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通 过“电商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 的生产经营模式,构建 稳固农村电商供应链。

(二) 招引知名电商企业在我县建立县域商贸集货仓, 向农村下沉供应链,为农村中小企业和零售网点等开展集中 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弥补农村市场缺位和基 础短板,积极打造适应本地消费需求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

第四章  验收要求

第十一条 项目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已按要求完成, 正常投入运营并达到一定期限要求。

第十二条 项目验收小组职责:

(一) 听取项目承办单位项目总体情况汇报,审查项目 相关材料。

(二) 检查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对项目的设计、建设、 运营情况、资金使用进行全面核查,并作出评价。

(三) 对通过验收的项目,作出通过验收意见并报县政 府审核。

(四) 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 并将验收材料退回承办单位。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充分发挥县纪检监察部门督察职能,加强监 督检查,对违纪违规事项进行严肃查处。

第十四条 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 有更改或调整的,本制度可依实际情况酌情调整。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由涟水县电子商 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涟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