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05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县各客运企业:
为减轻农村客运经营者的经济负担,根据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苏财建[2022]135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发放我县农村客运2021年度补贴资金,现将补贴方案公示如下:
一、补贴对象
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毗邻县间固定的道路客运线路上运营,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道路客运经营者。
二、补贴标准
本次补助以2022年9月20日-9月27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示通过的2021年度农村客运车辆运营天数、发动机功率、运营总里程以及车辆变更等相关数据为准。根据苏财建[2022]83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农村客运实际,本次补贴资金50%按发动机功率乘以运营天数进行分配、50%按运营里程进行分配。
三、资金来源
以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苏财建[2022]135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为依据(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费改税部分,共计248万元)。
四、补贴流程
补贴资金通过各级财政拨付,我县财政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通过转帐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客运企业,再由客运企业发放至实际经营者手中。
五、公示时间及公示地点
公示时间:7天
公示地点:1.县汽车客运站候车大厅
2.县政府门户网站
附 件:1.单车补贴资金计算公式。
2.2021年度农村客运车辆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
监督电话:0517—82662917 0517—82395949
涟水县财政局 涟水县交通运输局
2022 年12 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