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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推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9  来源:    字号:[ ]

各镇(街)、园区,县直各部门,县各有关单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手段,通过接种疫苗能够降低人群感染和发病风险。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县要在 4 月底前完成 46%常住人口的接种。为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压紧压实责任,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带头引导作用,积极推动我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切实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疫苗接种组织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每天关注本单位接种工作进展,督促符合条件的人员尽快接种,做到“应种尽种”。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一 ) 进一步摸清人员底数 。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本部门、本单位人员进行再摸底、再核查,逐人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人。对有禁忌症人员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备查。再次摸底调查情况要于 4 月 3 日前补报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预防控制组。

(二 ) 突出示范带动 。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安排,组织相关人员按时接种,领导干部、共产党员、机关工作人员要率先垂范、带头接种,接种地点原则上为本单位办公地点所在辖区内的接种点。

(三 ) 坚持行业推动 。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加大行政推动力度,组织发动本行业从业人员有序接种、“应种尽种”,并及时掌握接种进度,从业人员中的目标人群接种工作要在 4 月20 日前完成。

(四)按时上报接种进度。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自 4 月 1日起,每日上午下班前填报前一日本系统、本单位《涟水县机关、事业单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进度表》(见附件)(电子版),邮箱:34554830@qq.com,联系电话:82662806。

三、强化督查,定期通报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接种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组织发动、责任落实、工作进度等方面。建立疫苗接种周通报机制,每周向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通知通报疫苗接种进度。

附件:涟水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进度表

涟水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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