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 索 引 号 | 014327450/2026-00149 | 发布机构 | 教育体育局 |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6-05-26 |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6-05-26 | 失效日期 | ||
| 名 称 | 涟水县关于遴选第三方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的公告 | ||||
| 关 键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效说明 | |||||
为贯彻落实淮安市教育局《关于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淮教中〔2025〕1号)精神,丰富课后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涟水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建立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备选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第一类:政府部门参与举办、面向青少年提供公共服务的教育机构(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中心等)。
第二类:列入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白名单”、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全流程监管的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第三类:综合实践类等未明确主管部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科学家、艺术家、运动员、教练员、非遗传人、能工巧匠、民间艺人等各领域专业人才,以及其他符合课后服务需求的公益人士、家长及志愿者等。
二、遴选要求
(一)机构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审核意见书》(核准通知书)及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最近一次年审/年检合格;事业单位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各领域专业人才应提供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明材料。
(二)机构在义务教育学校开展的个性化课程,办学内容、业务范围须在经营许可范围内。
(三)机构推荐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的本机构教师,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专业技能资格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无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情形或不良记录等;机构不得聘用学校(含民办学校)在职教师作为进校服务人员。
(四)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课程收费遵循公益普惠原则,须明显低于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符合相关规定。
(五)机构须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上架课程并实施全流程监管(收取服务费用并纳入资金监管,实行“一课一消”等)。
三、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1.申报时间。2026年7月1日--10日,每年只办理一次;
2.材料提交。按照《淮安市第三方机构申请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材料清单》(附件2)顺序整理装订,并加白色封面(标题:第XX类XX机构(名称)参与涟水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申报材料,封面标题分两行排版,底部落款注明申报时间:2026年XX月XX日),加盖单位公章后,书面报送至县教体局教育科(202室)。并将全套申报材料按照材料清单顺序制作成PDF格式的电子档,一同报送。
类别 | 咨询电话 | 指定邮箱 | 地址 |
科技类 | 0517-82660489 | ls82380286@163.com | 县科技局 |
艺术类 | 0517-82380626 | ls82380286@163.com | 县文广旅局 |
体育类 | 0517-82380384 | ls82380286@163.com | 县教体局 |
其它类 | 0517-82380322 | ls82380286@163.com | 县教体局 |
(二)材料审核
县教体局在收到相关机构的申报材料后,会同县科技局、文广旅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照材料清单进行预审;对通过预审的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复审(必要时,组织现场核查)。
(三)社会公示
结合材料审核与现场抽查结果,确定拟入库机构名单,对外公示。
(四)入库管理
1.入库确认:公示无异议、无违规违法记录的机构,正式纳入涟水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备选库;
2.入库期限:入库有效期为2年,且有效期不超过机构审核意见书等行政许可的有效期限;
3.区域互认:备选库内机构的资质与服务能力在淮安市各县区实现互认通用,无需重复提交资质材料;
4.监督指导:学校定期对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机构选用和退出的重要依据。对于服务质量低下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学校要及时终止合作,县教体局将其移出“备选库”,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本公告由淮安市涟水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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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淮安市第三方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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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淮安市第三方机构申请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材料清单.docx
涟水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