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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农业农村 体裁分类
索 引 号 014327485/2024-00063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4-07-02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4-07-02 失效日期
名  称 关于开展2024年数字农场(牧场、渔场)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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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关于开展2024年数字农场(牧场、渔场)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支持农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全产业链数字技术应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十四五”深入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推进渔业智慧园区和数字渔场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省级数字农场(牧场、渔场)建设项目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主体。本县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现代农业园区。

2、申报条件。申报单位生产规模较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开展数字化建设的基础条件。项目实施主体3年内所承担的各类项目实施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3、支持环节。支持畜禽、水产等规模以上基地开展智能技术装备建设,安装农业生产中综合运用的各类传感器、控制器及自动化设施装备等,实现农业生产中温光湿监测、远程视频监控、智能气象监测等环境因子的智能感知和生产环节的自动控制。通过项目的提档升级,实现基地内3种以上农业生产环境因子的智能感知和3个以上生产环节的自动控制,并接入省农业物联网管理服务平台,达到省工节本、高效集约、绿色低碳等效果。

4、项目规模。单体项目省级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配套资金不少于财政资金的30%。

5、申报程序。请镇街围绕本地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和项目载体情况,审核申报主体资格、信用和投资内容等情况,并出具项目申报推荐书(附件1),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相关附近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2.养殖许可证;3.承包合同;4.征信承诺书;5.基地照片。

6、材料报送。各实施主体要按照申报的程序和要求,完整提供所有材料,经镇街审核后,一式2份装订成册。2024年7月15日下班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至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科,联系人:胡井政,电话:15250882766。

 

 

附件:镇(街道)项目申报推荐书.docx

 

 

涟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