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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6962046-9/2018-00024 发布机构 涟水县城市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18-12-19
文  号 分  类
文  号 分  类 时效说明
涟水县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订全县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管理的组织领导、规划协调、检查监督、目标管理和考核评比等工作。

(三)负责城市管理法制宣传和城市管理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

(四)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在县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和广场周边等公共地段修建、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建设审批前的核准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对县城区户外广告、霓虹灯等的设置管理;负责对县城区停车场点、洗车点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县城区占用广场、绿化带、小游园、临时马路市场和占道摊点的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其它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管理;负责县城区道路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规定应由城管局参与审核或者备案的其它事项。

(五)负责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相对集中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公共场所焚烧杂物的行政处罚权;

4.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5.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涟水县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