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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27880/2021-00003 发布机构 高沟镇 公开日期 2025-06-10
文  号 分  类
文  号 分  类 时效说明
高沟镇政府组成部门

1、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承担镇人大闭会期间日常事务工作,督促镇党委、镇人大、镇政府交办工作的落实;负责宣传统战、镇机关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效能督查、文秘档案、工作计划、政务公开、机关考勤、调研、接待、信息、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

2、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镇包括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负责镇机关、镇属部门、村(居)、县直部门派驻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人员调配方案及人事考核、考察;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干部的配备、调整提出建议,协助做好干部思想作风建设、考核、培训等工作;综合管理劳动力资源、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完善劳动权益和社会保障体系。

3、经济发展局: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镇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和各项指标的统计和信息采集;负责招商引资和对内、对外贸易等工作;负责节能降耗、先进生产技术推广;负责全镇工业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数据指标统计和分析工作;制定全镇目标考核细则。对全镇范围内行业协会、工业企业、个体工业户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镇农业生产、农技推广、农机管理、动植物防疫工作;指导、监督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推进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和财务代理工作;负责林地管理和森林防火等工作。

4、财政审计和资产管理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依照税法和财政法规,制定财政发展规划。提出全镇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编制年度全镇预决算草案,组织全镇总预算执行,监督全镇各项财政预算的执行;组织管理全镇各项财政收入,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财务制度;负责监管镇内经济收支;负责镇属国有资产管理,发挥国有资产效益。负责镇属部门和村(居)审计监督工作。

5、建设局:加强城乡一体化和现代化新型城镇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城镇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负责镇区防洪、排涝等工作。负责旧村改造、土地整理等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村庄环境整治工作。

6、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司法所):负责法制宣传教育、民事纠纷调解仲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研究、制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对策和措施;负责加强社会治安网络建设,组织开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等平安、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各部门依法行政情况;负责调解网络建设,开展司法调解,提供司法援助,指导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社区矫正、辖区内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信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计划生育、民政、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指导社区、村(居)委员会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7、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相应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受理、督办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举报、投诉等工作;负责全镇环保、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综合管理。

8、行政审批局(为民服务中心):依法履行相应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简化工作流程,规范行政服务,提高办事效率。负责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和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县直各派驻分局要充分授权窗口,镇为民服务中心具有与县行政审批中心同等的各类审批服务效力,其他部门独立设置的服务窗口要接受镇为民服务中心的管理、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