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27485/2021-00014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5-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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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分 类 | 时效说明 |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县农业农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9类:
1.概况信息。包括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设置。
2.法规文件。县农业农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县农业农村局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县农业农村局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农业项目招投标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农业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招商引资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县农业农村局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9.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涟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ianshui.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二、依法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涟水县农业农村局。
(二)申请形式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的申请。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表述确有困难的,可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申请。申请人在涟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shui.gov.cn/)上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如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三)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 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 5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四)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县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涟水县安东路17-7号
联系电话:0517-82380738
传真号码:0517-82380738
邮政编码:223400
电子邮箱:jslslmj@163.com
受理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2:30-6: 00(夏季),2:00-5: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县农业农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农业农村局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0517-82380757
办公地址:涟水县安东路17-7号
邮政编码:223400
接待投诉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2:30-6: 00(夏季),2:00-5: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