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27717/2021-00004 | 发布机构 | 工信局 | 公开日期 | 2021-02-03 |
文 号 | 涟工信〔2021〕2号 | 分 类 | 工业交通 | ||
文 号 | 涟工信〔2021〕2号 | 分 类 | 工业交通 | 时效说明 |
关于淮安华源化工有限公司申请(补办)
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立项和特别
许可手续的报告
市工信局(市禁化武办):
我县淮安华源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原厂址在涟水县朱码镇(原涟水化工总厂内),当时只生产三氯氧磷,三氯化磷作为原料从市场采购。2007年7月,该公司在原淮安市经贸委备案(备案号3208000704022)了38000吨/年三氯氧磷系列产品搬迁改造项目,实际实施了三氯氧磷15000吨/年,配套生产中间产品三氯化磷14000吨/年。2009年3月经淮安市化治办批准(化治办〔2009〕5号),于2010年10月搬迁到涟水县薛行化工园区,2012年10月领取了江苏省安监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苏WH安许证字〔H00108〕)。
由于国家《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定明三氯氧磷和三氯化磷属于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即《国际禁化武公约》附表3化学品,应当对外宣布并且接受国际核查,还要向国家禁化武办申请立项并且申请领取特别许可证。鉴于该公司管理层对国家《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国际《禁化武公约》学习和理解得不够深入,也缺少专门人才从事该项工作,至今还没有申请立项、申请领取特别许可证。
为了遵守国家《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履行《国际禁化武公约》,上月初,淮安华源化工有限公司对外宣布了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生产情况,并且积极准备接受国际核查;根据国家《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和省工信厅(省禁化武办)、市工信局(市禁化武办)的指示和要求,现申请补办年产15000吨三氯氧磷、14000吨三氯化磷立项和特别许可证手续。
报告当否,请批复!
2021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