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27549014/2021-00003 | 发布机构 | 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1-01-18 |
文 号 | 涟肺炎防控办〔2021〕3 号 | 分 类 | 应急管理 | ||
文 号 | 涟肺炎防控办〔2021〕3 号 | 分 类 | 应急管理 | 时效说明 |
各镇(街)、园区,县直各部门,县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 2021 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在涟水,特制定具体措施如下:
一、发放留涟员工过节补贴
1. 发放员工留涟补贴。鼓励引导省外员工春节期间(2021 年 2 月 11 日至 2 月 17 日,下同)留涟过节,对2020 年应税开票销售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留涟过节满 7 天的省外员工按 500 元/人发放一次性补贴。
2. 发放员工在岗补贴。春节期间,对 2020 年应税开票销售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在岗工作的省外员工按每人每天 100 元的标准再发放在岗补贴。
3. 关心企业员工生活。鼓励企业关心留涟员工节日期 间生活,加强宿舍、食堂等内部管理,适当提高节日期间 伙食标准,保障留涟过节人员生活需求,确保员工生活舒 心。
4. 营造祥和节日氛围。鼓励企业采取多种形式、措施, 挽留外地员工春节期间在涟过节,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适当组织开展厂内职工文化娱乐活动,适当发放年货,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鼓励企业稳岗稳产
5. 鼓励企业稳岗留工。鼓励订单充足、生产任务较重、 具备条件的企业适度保持生产,企业可根据生产状况、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制定外地员工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留涟调休计划,抢先机、抢工期,稳岗留工。
6. 支持企业备料备货。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和 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 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三、加强春节疫情防控
7. 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留涟员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 少聚集。春节期间,对留涟外地员工免费提供防疫物资保障,对留涟外地员工中属于重点岗位接种对象的,优先安排接种新冠疫苗。
四、强化服务保障
8. 主动上门帮办服务。企业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及县直相关单位积极开展春节慰问,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生活情况,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共同做好安全生产、 生态环境等工作。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生活需求。
五、附则
9. 本措施补贴范围仅适用于在涟水县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
10. 本措施所称“企业省外员工”,原则上是指从 2020 年12 月份开始到 2021 年 2 月份连续三个月在企业上班且有考勤、有工资发放记录的户籍不在江苏省的企业员工。
11. 本措施补贴(企业省外员工留涟补贴、在岗补贴), 由企业属地政府、管委会统计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由县财政据实发放。
本措施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负责解释。
涟水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