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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31687/2020-00071 发布机构 红窑镇 公开日期 2025-06-11
文  号 分  类
文  号 分  类 时效说明
红窑镇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简介

(一) 党政办公室。承担镇党(工)委、人大和政府机关文秘、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查督办、绩效考评、后勤保障、政务监督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 党群工作局。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群团建设、招才引智等工作。负责宣传、统战、民宗、侨台、老干部、人武、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负责辖区内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社会事务、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指导促进社区(村)和谐建设。负责教体文化、卫生健康、社会保障、民政优抚、残联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协 助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相关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经济发展和建设局。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项目建设服务。统筹协调经济网格化服务管理、招商引资、服务业发展、工业经济、科技管理等工作。负责全镇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和各项指标的统计和信息采集,负责全镇工业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指标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城乡规划建设、城乡一体化和乡村振兴建设等工作。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监管工作。承担园林绿化、森林防火、人民防空、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制定财政发展规划。负责公共财政建设,强化对国有及集体资产的监管工作。负责编制镇预算内外收支管理。承担对镇行政事业单位及村级经费、帐户、财物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审计和其他财政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农村工作局。负责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制 订辖区内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负责农村改革、农村经营管理、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土地流转工作、农技推广、农机服务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沿河城镇生活污水的收集与处理。指导、监督村级集体财务核算和农村会计辅导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社会治理指挥中心。负责统筹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受理解决上级派单、综合执法巡查发现、社区网格上报和群众反映各类社会治理问题,统一协调本地区需要多部门联合处置的社会治理事项。负责辖区内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 设,强化网格队伍的业务指导和能力建设。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 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及应急管理等工作。协调配合相关县级部门开展专业执法或联合执法。

(九)为民服务中心。负责完善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 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便民服务平台。负责行使赋予或 委托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类事项,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 负责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负责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简化工作流程,规范便民服务。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和农村产权交易,规范中介 机构服务。负责审批监管信息推送,及相关业务平台的信息维护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讯地址:涟水县红窑镇黄红大道1号
         邮政编码:223442
电话总机:0517-82600204
作息时间:上午8:30—11:45  下午14:30—18:00(春夏季)
                  上午8:30—11:45  下午14:00—17:30(秋冬季)